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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会力量救灾物资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标准宣贯培训举行。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旨在提升社会力量在自然灾害与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物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作为本次培训的授课专家之一,成都微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程明理,结合多年灾害管理实战经验,对《指南》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
程明理强调,《指南》并非强制性标准,而是一份指导性、建议性的技术文件。他指出:“《指南》更大的作用,是把社会力量在物资管理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甚至教训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凝聚起来,达成行业共识。”
一、明确适用范围:涵盖各类社会力量及自然人志愿者
《指南》适用范围明确为:不隶属于行政编制单位、自发组织、自愿参与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救助工作的各类主体。程明理举例说,这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以及经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甚至还包括自然人志愿者。“社会力量包括两类:组织与自然人。”这一界定为各类主体参与救灾物资管理提供了清晰依据。
二、科学界定救灾物资:三类划分凝聚行业共识
在《指南》起草过程中,救灾物资的定义曾存在分歧。程明理回忆:“救灾不只是给受灾人群的物资,救援队的装备算不算?受灾人员也有自助自救能力,是否应支持他们?”经过充分讨论,《指南》将救灾物资划分为三类: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存生活需要的物资;支持受灾社区和人员自助互助的物资、装备;支持救灾人员开展工作的设备及物资。这一分类既回应了实操争议,也体现了尊重与赋能理念。
三、全流程管理:从储备到评估改进
《指南》对救灾物资的管理定义为全流程闭环,涵盖灾前、灾中、灾后的储备、采购、募集、运输、分配、发放及评估改进。程明理指出:“我们特意加入了评估与改进环节,借鉴了国际Sphere标准。”针对储备的次序,他解释:“储备一般是在灾前常态化进行的,很多时候还没有采购或募集,就已经有常态化的储备了。”这一逻辑符合社会力量实际运作规律。(钟蕾蕾 周雨涵)
